“合同商洽是預備締結合同的兩邊或多方當事人為相互了解、承認合同權力與責任而進行的商議活動。在國際貿易活動中,通過商洽承認合同核心條款尤為重要。”在日前舉辦的國際貿易合同核心條款的商洽技巧研討會上,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袁培皓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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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培皓表明,首要,企業(yè)需求盡職調查客戶的資信背景,預先調研客戶需求與產品狀況,提早制定多種商洽計劃,慎重挑選商洽團隊的人員組成,再分步規(guī)劃商洽程序,在平等互利和友愛洽談原則下,明確商洽主題并逐步推進商洽方針,以遵循己方草案為根據(jù)進行商洽,靈活分析對方給出的條件。
其次,在此基礎上,進行價款及付出條款的商洽。最佳的價款制定模式包含如下要點:計價貨幣、金錢內容及金額、多階段付出、檢驗后付出、質保金、付出時刻、逾期費用、單據(jù)。
在此過程中,企業(yè)需求留意《供應鏈服務協(xié)議》的合同性質,或許導致合同無效。供應鏈買賣結構復雜,或許存在不同的買賣特征,構成不同的法令聯(lián)絡。法令聯(lián)絡不因兩邊合同中的約好而改動性質。
袁培皓舉例說,在一件署理收購合同糾紛案中,深圳福田區(qū)法院一審確認,署理收購合同系兩邊當事人A、B之間的真實意思表明,具有法令約束力,合同明確約好兩邊為托付署理收購聯(lián)絡,A和B為托付合同聯(lián)絡。深圳中院二審則確認,合同雖約好兩邊為署理收購聯(lián)絡,但是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好,A按照B的指示向C購買產品,B付出貨款后,A搬運貨品一切權給B,B從A購入貨品的價格高于A從C購入貨品價格,A向B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A和B為買賣合同聯(lián)絡。
關于服務、產品供給條款的商洽,袁培皓以為,好的約好應該包含產品名稱、服務類型,產品的詳細標準、服務的供給方式、產品的質量、服務的質量(圖片、什物、文字、說明書、商標、等級、標準、標準、樣品)等。
再次,企業(yè)還需求在微觀上規(guī)劃合同條款,特別是違約條款、免責條款,以及不可抗力條款、違約責任條款等法令適用與爭議處理條款。不可抗力條款的商洽方向能夠集中在任一當事人、約好不可抗力、通知時刻、書面證明、削減丟失責任、責任和責任的革除等方面。而爭議處理條款上能夠明確適用的法令,如我國法令。同時規(guī)則費用承當方式,如敗訴方承當律師費、差旅費、裁定費、根據(jù)保全費、財產保全費等。還能夠明確約好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及相關費用的承當。
最后,沒有約好違約責任條款的處理方式,按照法令規(guī)則進行處理。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則,履行不符合約好的,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好承當違約責任。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好或者約好不明確,根據(jù)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(guī)則仍不能承認的,受損害方根據(jù)標的的性質以及丟失的巨細,能夠合理挑選請求對方承當修補、重作、更換、退貨、削減價款或者酬勞等違約責任。當事人能夠約好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(jù)違約狀況向對方付出必定數(shù)額的違約金,也能夠約好因違約產生的丟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。來歷:我國貿易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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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企 國際貿易 合同商洽技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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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培皓表明,首要,企業(yè)需求盡職調查客戶的資信背景,預先調研客戶需求與產品狀況,提早制定多種商洽計劃,慎重挑選商洽團隊的人員組成,再分步規(guī)劃商洽程序,在平等互利和友愛洽談原則下,明確商洽主題并逐步推進商洽方針,以遵循己方草案為根據(jù)進行商洽,靈活分析對方給出的條件。
其次,在此基礎上,進行價款及付出條款的商洽。最佳的價款制定模式包含如下要點:計價貨幣、金錢內容及金額、多階段付出、檢驗后付出、質保金、付出時刻、逾期費用、單據(jù)。
在此過程中,企業(yè)需求留意《供應鏈服務協(xié)議》的合同性質,或許導致合同無效。供應鏈買賣結構復雜,或許存在不同的買賣特征,構成不同的法令聯(lián)絡。法令聯(lián)絡不因兩邊合同中的約好而改動性質。
袁培皓舉例說,在一件署理收購合同糾紛案中,深圳福田區(qū)法院一審確認,署理收購合同系兩邊當事人A、B之間的真實意思表明,具有法令約束力,合同明確約好兩邊為托付署理收購聯(lián)絡,A和B為托付合同聯(lián)絡。深圳中院二審則確認,合同雖約好兩邊為署理收購聯(lián)絡,但是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好,A按照B的指示向C購買產品,B付出貨款后,A搬運貨品一切權給B,B從A購入貨品的價格高于A從C購入貨品價格,A向B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A和B為買賣合同聯(lián)絡。
關于服務、產品供給條款的商洽,袁培皓以為,好的約好應該包含產品名稱、服務類型,產品的詳細標準、服務的供給方式、產品的質量、服務的質量(圖片、什物、文字、說明書、商標、等級、標準、標準、樣品)等。
再次,企業(yè)還需求在微觀上規(guī)劃合同條款,特別是違約條款、免責條款,以及不可抗力條款、違約責任條款等法令適用與爭議處理條款。不可抗力條款的商洽方向能夠集中在任一當事人、約好不可抗力、通知時刻、書面證明、削減丟失責任、責任和責任的革除等方面。而爭議處理條款上能夠明確適用的法令,如我國法令。同時規(guī)則費用承當方式,如敗訴方承當律師費、差旅費、裁定費、根據(jù)保全費、財產保全費等。還能夠明確約好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及相關費用的承當。
最后,沒有約好違約責任條款的處理方式,按照法令規(guī)則進行處理。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則,履行不符合約好的,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好承當違約責任。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好或者約好不明確,根據(jù)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(guī)則仍不能承認的,受損害方根據(jù)標的的性質以及丟失的巨細,能夠合理挑選請求對方承當修補、重作、更換、退貨、削減價款或者酬勞等違約責任。當事人能夠約好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(jù)違約狀況向對方付出必定數(shù)額的違約金,也能夠約好因違約產生的丟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。來歷:我國貿易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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