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8日,《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立法后評估專家論證會在杭召開。浙江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田夢海,省交通運輸廳法規(guī)處處長徐匯,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黨委書記、主任項柳福以及省發(fā)改委、省司法廳等相關專家參加此次會議。
2018年9月,《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通過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于12月1日開始施行,是全國首部覆蓋公、水、鐵的交通建設工程監(jiān)督管理省級地方性法規(guī)?!稐l例》在吸收《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》(省政府300號令)的基礎上,作出了諸多優(yōu)化與升級:將鐵路、城際軌道納入《條例》的適用范圍;創(chuàng)設了工程質量專項驗收制度;提出了PPP項目實施機構對監(jiān)理、試檢驗檢測機構的選擇權等。為全面客觀評估《條例》頒布后的實施情況,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受省交通運輸廳委托,依托浙江財經大學等第三方評估機構,采用問卷調查法、實地調研法、比較分析法、專家論證法等方法對《條例》的實施情況進行后評估,并形成《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立法后評估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評估報告》)。
自今年5月省交通輸廳發(fā)布關于開展《條例》立法后評估問卷調查的公告以來,共收到1115份電子調查問卷,從調查問卷反饋情況看,95%的調查對象認為《條例》對提高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。調研組分赴11個地市組織召開13場專題調研會,匯總收集了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、交通建設項目建設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的380多條意見建議,為客觀評價《條例》的實施情況奠定堅實基礎。據悉,從《條例》實施的一年多來,全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共開展行政檢查5327次,確定差別化管理項目48個,掛牌督辦重大安全隱患38個,實施行政處罰198起,其中144起為直接應用《條例》實施的行政處罰,處罰比例達到72.7%。
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田夢海表示,《評估報告》數據詳實,案例搭配,分析深入,內容比較豐富,運用了多種研究方法,尤其是問卷調查和實地調研工程的開展,對于分析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具有重要作用?!对u估報告》的編制基本符合預期,下階段要進一步加強實施效果方面的評估,為探索構建新時期的工程類法規(guī)監(jiān)管體系提供借鑒和依據。
省交通運輸廳法規(guī)處處長徐匯表示,本《條例》的后評估是浙江省交通系統(tǒng)開展的首個地方法規(guī)后評估項目,要為今后交通法規(guī)評估、評價體系的建立提供樣板和范本。要總結此次立法后評估的經驗,為完善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立法工作提供支撐。
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黨委書記、主任項柳福表示,立法后評估工作的開展也是對《條例》的進一步宣貫。下一步將會根據本次論證會的專家意見對《評估報告》進行完善和修改,進一步突出評估目的,回應交通綜合行政執(zhí)法改革和健全工程類法規(guī)體系的需要。來源:浙江省交通運輸廳